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【2011年】21号)文件规定,现将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,名单详见附件。
附件: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
国家税务总局尼勒克县税务局
2025年3月3日
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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